当前位置
      政协会议 > 提案信息 > 2017优秀提案 > 党派团体界别提案 > 正文
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11-22     信息来源:区政协

009号 

案由: 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提案

提案单位:致公党通州区工委

问题及分析:

根据北京市“9064”养老模式结构, 90%以上的老人将选择是居家养老。现代的居家养老方式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家顾自家——仅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照料的家庭养老,而需要以各种服务机构为依托,享受一种专业化、社会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目前,在居家养老服务中,通州居民社区中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存在着养老服务形式及内容不丰富、服务供给主体单一、缺乏养老服务信息问题,养老服务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居家老人的需要。同时由于服务供给碎片化,尚未形成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体也存在普遍效益和效率不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需求内容也会越来越多,服务要求趋于多样化。可以说,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是应对养老发展趋势,实现养老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提高对老龄化社会的管理水平,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的必由之路。

近几年通州区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方面取得巨大进展。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可以用活这些设施,形成节点和网络,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的社会效率,提供更有效率的养老供给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将使养老服务市场形成一种开放的、多方可参与的、透明互动的一种新机制,老年人居住在家里,以信息化平台为中介,获取社会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发展民生事业、完善公共服务、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建设高水平、文明宜居城市不可或缺的方面,为此对推进通州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建议:

1、坚持政府主导性作用。政府在建设和发展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中要扮演主导角色,政府的作用可以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整体规划和设计未来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养老服务信息化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养老服务资源整合、购买服务、信息服务运营中心的评估监督等。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作用,建议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2、将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智慧通州”建设规划中。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区别于一般的居家养老服务最突出的一点,是引入了“信息化”,信息化是其中最重要和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其在整合资源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也可以称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应是“智慧通州”建设中应有的内容。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既有政府部门的养老人口状态、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医疗机构、相关政策等政务信息,也要充分吸收社会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信息,实现信息的社会共享,并能实现智能交流互动。这样既方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也方便整合各种养老服务资源,提供服务供给。

3、发挥市场服务主体作用。单靠有限的政府力量难以使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长久持续,要发挥市场力量作为供给主体的作用。扶植平台建立“为老服务集团群”,使企业作为服务主体向广大社区居民及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可靠的服务,增强老年人对信息服务平台的黏性,进而企业服务形成规模,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多种途径增加老年服务需求。仅靠政府的“福利性供给”是不能发展出健康的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通过“需求拉动”发挥市场作用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一是面向社会开放信息平台,使公益机构、服务企业等提供服务的供给侧和老年服务需求侧两方面实现对接。政府在信息化平台上做好监管。二是整合多个部门利用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如卫计委对失独老人的支持、残联对残疾人的支持、妇联的服务支持项目等都可以整合到养老服务之中。三是充分利用老年人的家庭资源。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的使用对象不能仅局限于老年人,实现让更多的成年子女利用信息化系统为老年父母购买服务或者为社会提供服务。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州区政协 电子邮件:zhxbwmk@bjtzh.gov.cn
技术支持: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京ICP备 0503167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