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号 案由: 关于立体规划城市副中心路网的提案 提案单位:民革通州区支部 问题及分析: 通州已定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并且明确承接北京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功能的转移和疏解。这一目标体现了北京疏解中心城区人口以及协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路网交通是一个城市的血脉,以千年城市标准规划建设通州,既要考虑平面规划建设发展的要求,也要从立体空间上统筹综合考虑,下面仅从副中心路网交通规划的空间角度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建议: 一是加强地上空间的混合利用,进行水平与垂直空间复合开发。未来城市地上空间是宝贵的稀缺资源,尤其是在大城市,因此要对城市水平空间进行多用途设计与利用,将相关城市公共设施与空间服务功能向多维拓展,实现空间的多维利用;对垂直空间要实现建筑使用空间、城市公共空间或公共设施在垂直方向上下叠置,形成丰富而又有序的垂直空间体系。比如,新加坡就十分注重车站和线路周边土地的综合开发,实现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并提供了多种功能的组合开发,建成集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鉴于此,我们在进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时,也可以采用这种模式建设交通枢纽综合体,同步引导商业设施与交通枢纽的一体化建设,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交通流。 二是加强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将完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为此,我们应借此机会对拟开发地区提前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必须同地面建设有机结合,确保城市地下空间的连通性、兼容性、功能性和协调性。从历史和国际经验看,重点发展地下公共轨道交通,形成科学合理的换乘网络,并以此引领我区的产业规划布局,是今后地下空间开发的优先选项。看看东京的地下交通规划设计经验可给我们提供很好的启示。 同时,应加强对未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资源的保护。城市新区应当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将地下空间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界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维护的主体及其相应的权利与责任,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与使用者的法律保护机制,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等,避免今后副中心反复施工造成的“工地城市”局面。 三是注重规划合理布局。发挥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原则,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产业共树,健全通州外围组团功能,提高吸纳人口能力;明确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控制城市有序延伸;善于运用市场价格杠杆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用地混合和职住平衡。(职住平衡指数反映的是居住和就业空间分布的合理程度,以城市片区或新城为单元,就业岗位数量与居住单元数量之比,或者采用在本区域内居住并工作的劳动者数量所占的比重)。要在通州建设城市副中心之初,充分考虑居住和就业岗位的平衡,减弱钟摆式交通潮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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