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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加强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12-25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23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221号)以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京通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改进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各类文件

1.统一公文规格。区政协机关公文主要有通协党发、通协发、通协办发三种形式。通协党发适用于区政协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通州区委重大决策的决定或决议;向通州区委请示重要问题,报告工作情况和决定;干部的任免、离退休等人事安排的决定。通协发适用于区政协作出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或重要决定、意见等。通协办发适用于区政协某一方面重要工作,需要区政协各委室、各委员共同配合执行或周知的工作部署、相关规定或通知等。

2.规范行文程序。以区政协党组、区政协名义行文的文件,应将规范后的文稿送秘书长、有关副主席审核,由党组书记、主席签发。其中,涉及全局工作或重要工作部署的文件,须经区政协党组会或主席会议讨论;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经有关副主席审核后,由党组书记、主席签发;经全委会、常委会、党组会决定的任免、提名、推荐干部的文件,经有关副主席审核后,由党组书记、主席签发。凡以区政协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文件,应将规范后的文稿送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审核后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发。经区政协领导签发的文件,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登记、编文号。除涉密文件按有关规定发文外,其他文件能通过电话、便函、办公网络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纸质文件。

3.提高文件质量。各类公文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国家标准执行,有关具体格式要求参照通州区党政机关公文基本格式说明执行。文件起草要文种正确,格式规范,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内容简洁,表述正确,文字精炼。文件内容要实事求是,广泛论证,立足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执行中央、北京市和通州区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适用,或与已发文件内容雷同或相近的;没有实际内容或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某项工作只有原则性意见、尚未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或尚处于试点(试行)阶段、发文条件还不成熟的;以召开表彰会或印发光荣册的形式进行表彰奖励的表彰决定区政协将不再发文。

5.减少简报材料。充分发挥《政协信息》、《委员之声》、区政协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加强对政协各方面重要情况、经验做法、委员党派建议的交流反馈,为区领导决策参考提供重要依据。各类信息简报每期不超过1000字,考察材料和研究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超过5000字的应有内容摘要。区政协一般性工作动态只在政协门户网站上刊登做宣传交流使用。

二、规范会议管理

6.减少会议数量。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以区政协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可通过制发文件、电话、传真、媒体、公告、现场调研等方式解决的问题,不再召开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参会人员相同、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严格控制各类工作例会召开次数。严格按要求控制各种形式的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庆祝会、表彰会等。

7.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确定参会范围,不分管领导不陪会,无关人员不参会;以区政协名义召开各类会议,主席会、常委会、专题调研会等会议,由区政协办公室按照精简原则合理确定参会范围;各委室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安排主席参加,不要求各乡镇、街道、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参加。

8.控制会议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除明文规定的重要会议外,区政协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不超过2小时,各委室名义召开的会议不超过1.5小时。领导讲话最长不超过30分钟,安排委员交流每人不超过5分钟。领导在调研、视察等过程中的会议,只作口头讲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领导接见委员并合影。

9.严格会议审批。以区政协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须由承办委室提出具体方案,提请秘书长、主管副主席、主席审批。委室名义召开且需要主管领导出席的会议,由承办委室提前5个工作日向主管领导请示,审批同意后自行组织安排。涉外会议活动须由区政协办公室提前送区政府外办审批。

10.严肃会风会纪。严格实行报名、请假、签到制度,制定实施会风会纪通报制度。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找人替会。严格会场纪律,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除特殊情况外,不做着装要求。党组会议一律互称同志,不逐一介绍领导。领导讲话都不称“重要讲话”,只称讲话。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类会议一律安排在政协机关或政协常委会议室召开,严禁将区内会议安排在区外召开,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开会,严禁提高会议食宿标准,半天内会议不安排用餐,严禁利用开会组织消费娱乐等各种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除全委会议外,一律不制发证件、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文具。

三、改进调查研究

11.注重实际效果。区政协各机关干部要结合中心工作、分管工作,围绕群众之需、发展之需,立足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委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升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区政协各位主席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亲自完成1篇以上专题调研报告。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要带着课题多下基层,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在调研过程中不得要求各调研单位装饰布置调研现场,不得接受调研单位的各种礼品纪念品。

12.减少陪同人员。区政协主要领导调研,要轻车简行,统一乘车,陪同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不安排调研单位车辆跟随。

13.简化调研接待。不在各调研单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不摆放花草、彩旗,不安排合影,不安排题词,不安排在外用餐,确需安排时,与调研单位干部职工一同在食堂用餐,不备酒水,不上高档菜品。

四、规范机关活动

14.减少事务性活动。除政协统战工作需要和区委、区政府同意举办的活动外,区政协党组成员不出席基层单位或社会单位举办的剪彩、参观、一般性的活动。对各地、各部门直接邀请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函、电,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筹安排。

15.切实改进对外接待工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对外接待一律不上高档酒水、不上高档菜品、不得赠送礼品。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在饭店用餐。

16. 切实改进机关管理工作。机关费用要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原则上不组织机关干部一般性外出学习考察和培训,如确需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不得入住高档宾馆。取消机关各类会餐,各委室不得接受委员请吃等。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驾驶公车出入消费娱乐场所,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

                         中共政协通州区委员会党组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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