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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通州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及资源共享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3-12-27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案由:关于加强通州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及资源共享的提案

提案人:邹晓美

附议人: 吕庆中、徐淑兰、于林、王舰波、邓敏霞、李丽、李朋、马彦玲、贾秀亚

问题及分析:

2013年是通州区建北京副中心的关键时期,地下管网是北京副中心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生命线,是“地下神经”网,担负着信息传输、能源输送等工作,包括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电力管网和电信管网等,随着新城建设的不断发展,近几年又新增了排污管网和燃气管网等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管网。旧城的改造、副中心新城的建设,都会牵涉到地下管网系统,致使地下管网的布局越来越复杂。由于对这些复杂的管网没有一个准确的信息整合,就导致在建设施工中时常发生挖断或挖坏地下管网,造成停水、停气、通信、供电中断、污水四溢等严重事故。小则耗费一定的财力,大则会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安全秩序,北京市2012年“7.21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长期以来,由于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分属于多个不同部门,不仅城市地下资源的功效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多头施工客观上带来了城市道路的破坏和重复建设,造成的资金浪费,而且因为地下管网的频繁施工也给城市交通造成巨大的影响,加上地下管网产权单位信息封锁、档案散失,不同单位地下管网建设互相干扰甚至人为损坏现象时有发生,经常造成了停水、停电、停气、通讯不畅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民的生产生活。现代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时代,加强对城市地下资源规范管理已经十分迫切、也十分必要。为了便于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网资源的统一管理,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运行效率,减少因地下管网重复建设造成对城市基础设施破坏和建设资金的浪费,建议我区成立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运营专门机构,统一建设、管理和运营我区城市的地下管网资源。

建议:

1、成立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专门机构。对城市铺设的管网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可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建筑档案馆,有地下管网的相关单位,必须把地下管网资料报到统一管理的专管部门。该机构实行国有资本控股,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该机构负责全区所有城市地下管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事务。编制城市地下管网规划,组织地下管网建设,整合全市所有地下管网资源,重新理顺地下管网布局,使全市地下管网布局更加科学、规范,管网档案与实际情况对应更加准确,为今后城市地下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尽快研究制订城市地下管网资源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的资源统一建设和规范管理,也为了维护城市地下管网所有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出台我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办法,应当明确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公共资源的一个重要部分,属于全区人民共有,任何单位、部门只有通过既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才能获得城市地下管网的使用权。对一些单位自主投资建设、管理的城市地下管网,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管网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以后,由政府将通过有偿赎买的形式,逐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权收归政府专门机构,统一建设、管理和运营。今后任何单位需求使用地下管网的,都必须向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机构申请,租用已经建成的城市地下管网,以此规范、统一我区城市地下管网管线的建设和管理。

    3、切实做好地下管网的家底清理工作。建议由区政府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发改委、建委等职能部门和目前所有拥有地下管网使用权的单位组成专门机构,对我区现有地下管网布局情况和管网质量及运行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借此建立健全我区各类城市地下管网档案,保证我区所有城市地下管网档案记载和实际管网一一对应。在弄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对既有的地下管网进行评估作价,确定管网的价格。管网原拥有单位,既可以要求政府一次性赎买已建管网,也可以将已建管网资产作价入股,投资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机构。

4、规范、统一城市地下管网的建设和管理。对城市铺设的管网资料进行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建筑档案馆,有地下管网的相关单位,必须把地下管网资料报到统一管理的专管部门。在尚未完全理顺城市地下管网资源建设和管理体制的情况下,暂时停止非政府公共投资的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直到关系理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专门机构运行正常以后,再由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施工建设。今后,所有城市地下管网使用单位,都不得擅自建设地下管网,确有需要时,只能向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机构租用地下管网空间。

    5、要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规划,加大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速度。首先是地下管理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地下管网建设一定要与城市发展同步;其次要整合多种地下管网资源,建立城市地下资源共享机制,在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时,要做到水、电、气、邮、排污等管道多种管道,统筹考虑,一次施工安排到位;第三是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的安全监管,为管网使用单位的维护、检修提供方便条件;第四是建立城市地下管网电子信息管理共享系统平台,为城市地下管线使用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地面上进行工程建设时,专管部门提供该区域内的管网分布图以及管网埋藏深度等数据,避免管网被破坏。加强施工中的管理,加大对诸如擅自开挖道路、施工不文明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处罚力度,依法处理管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方便市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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