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18〕3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8年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25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1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92件。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市政府令第263号)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一)保证按期办复。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 30日。闭会期间建议提案的办复时限为正式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各承办单位要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按期办复。
(二)加强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原件已通过区政府OA系统发至各承办单位。各单位要对主办(单办、分办)的建议、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并召开单位负责人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办理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职责,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具体承办人员进行培训,讲清办理流程、时限,明确办理工作重要意义。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书面分析报告通过政府OA平台提交至区政府办联络室。
分析报告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属于本年度可以解决的,还是列入计划一、二年内可以解决的,或者是短期内解决不了,需要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的;
2.建议、提案中涉及工作目前进展(简明扼要);
3.对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说明解决不了的主要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想法。
(三)加强联系沟通。一是办前沟通情况。主办单位在接到办理通知后30日内,要选派科级(市级建议、提案要选派处级)干部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沟通相关情况,明确办理方向。多次联系不上代表、委员本人的,做好记录,请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区政协专委会一室协助联系。仍然无果的,承办单位将相关情况告知区政府办公室联络室确认。二是办中征求意见。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初步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后,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汇报工作进展,认真听取意见,完善办理工作。
(四)加强重点办理。对于市、区人大领导和各专委会重点监督检查的议案、建议,区政府领导领衔办理,市、区政协领导及专委会牵头督办和扩面协商办理的重点提案,各单位要加大力度,积极配合做好办理工作。
二、办理方式
(一)单独办理。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中心工作,深入研究,积极办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力促问题解决,并当面答复代表、委员。
(二)会同办理。由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同一件建议或提案,主办单位要与会办单位协商,提出办理意见;会办单位不需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但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答复工作,并在接到办理任务之日起1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书面会办意见。主办单位在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当面答复代表、委员;主办单位认为有必要,可邀请会办单位共同听取代表、委员意见。
(三)分别办理。由两个以上单位分办的同一件代表建议或委员提案,分办单位应各自办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部分,并各自形成书面答复意见,按工作程序由写在前面的承办单位负责牵头共同当面答复代表或委员。
三、答复意见
(一)答复意见格式。答复意见要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行文,详见附件,注明案号、类别(A、B、C、D),加挂本单位红头,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会下(平类)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除与会上建议、提案办理要求相同外,办理时限为正式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还需在答复意见中注明平类建议或平类提案。
(二)办理结果标注。办理结果分为解决吸纳、列入计划、工作参考、超出本区事权范围四类:
(1)解决吸纳(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采纳或部分解决、采纳的,以及已按有关规定说明情况的。
(2)列入计划(B类):所提问题已经列入改进计划拟解决和拟采纳的,以及已明确答复办理时限的。
(3)工作参考(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研究解决的。
(4)超出事权(D类):所提问题因超出本区事权范围需转交区外有关单位研究参考的。
(三)答复意见要求。主办单位要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和征求代表、委员时提出的意见,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答复代表、委员应当态度诚恳,明确具体,实事求是,具有针对性。答复意见禁止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内容。不得出现“此问题不归我单位办理,应由某某单位办理”的表述。
(四)及时报送。书面答复意见经代表、委员签字后,需留给领衔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份,并向区政府办公室(联络室)提交一式两份。
四、办复后工作
(一)反馈意见处理。各承办单位接到代表、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后,要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知,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吸纳、改进和推动相关工作。根据需要,可以与代表、委员再次沟通,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行跟踪自查。在建议、提案办复后,对承诺代表、委员在期限内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自查,解决后再次答复;因情况变化未能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向代表、委员通报情况、说明原因,并报送区政府办联络室。
(三)严格绩效考评。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仍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办理时效、办理过程、办理效果三个维度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核。
五、办理时间要求
(一)3月10日前,主办、单办、分办单位将综合分析报告电子版通过政府OA系统提交至区政府办联络室。
(二)3月31日前,会办单位将书面会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
(三)6月30日前,各单位将经代表、委员签字后的主办、分办、单办答复意见及书面会办意见汇总后,一并交换至区政府办联络室。
(四)7月31日前,主办(包括单办、分办)市区建议和提案3件及以上的单位将办理工作总结通过OA系统报区政府办联络室。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有何意见、要求及建议,请及时与区政府办联络室联系(电话:69543050)。
附件:1.建议、提案答复意见格式(2种)
2.建议、提案答复意见(会办)格式(2种)
3.闭会期间建议、提案答复意见格式(2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附件1
通州区X X X X (承办单位全称 红头)
通州区第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意见(标明类别)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单位主要领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代表意见:
(说明:标明类别,指A、B、C、D类)
通州区X X X X (承办单位全称 红头)
政协通州区六届二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标明类别)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单位主要领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委员意见:
(说明:标明类别,指A、B、C、D类;)
附件2
通州区X X X X (承办单位全称 红头)
通州区第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XXX单位:
XX代表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单位主要领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通州区X X X X (承办单位全称 红头)
政协通州区六届二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XXX单位:
XX委员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单位主要领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3
通州区X X X X (承办单位全称 红头)
通州区第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闭会期间第 号建议的答复意见(标明类别)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单位主要领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代表意见:
(说明:标明类别,指A、B、C、D类;)
通州区X X X X (承办单位全称 红头)
政协通州区六届二次会议
闭会期间第 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标明类别)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印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委员意见:
(说明:标明类别,指A、B、C、D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