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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言

关于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探索创新农村现代企业制度新模式的提案

时间:2023/12/21  来源:区政协

无党派人士界

  问题及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今天新一轮的农村改革正在积极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规划》指出,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集中力量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让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重要一环就是深化农村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激活农村大量“沉睡”的资源资产。但当前,城市副中心在挖掘农村资产潜力,形成有效的农村产业发展、资源配置、资本运营模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的发展逻辑尚不清晰,社会资本、农业农村资本、政府资本合力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尚未形成。产业振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但现状是农村产业振兴还缺乏新动能。农村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围绕产业链环节的支持与扶持较少,农村产业项目的融资困难,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足。
  2.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农村“沉睡”资产资本尚未激活。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要素,截至2021年底,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27.97万亩,以出租(转包)形式流转土地16.58万亩,以其他形式流转土地11.16万亩,以入股形式流转土地只占0.23万亩,土地流转带给农民的收益低。通州区从2016年开始研究并指导乡镇组建镇级联营公司,但在实际运营中,遇到了缺实体项目、缺有关集体用地经营使用的政策引导、缺外部合作来源等障碍,经营能力比较薄弱、效益不高。镇村两级集体资产及集体经营性收入虽保持了平稳上升的态势,但收入与资产比低于5%。
  3.农民收入、就业渠道普遍单一。通州区农民收入维持在3万余元,远低于全市居民平均收入。
  4.农村农业中财会金融人才缺乏。据统计,截至2020年,通州区各乡镇农经机构队伍中只有74名乡镇级经管工作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7人,只占总人数的50%。
  建议:
  1.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模式
  农村产业振兴的实施主体是有组织的农民(而不是单户),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应尽快推动通州区村镇成立统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产业化企业,农民通过土地、闲置房屋等资源入股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集体经营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模式,树立现代企业思维,打通农村资产的资本化通道,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进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
  2.明晰产权权益,增加农民的资本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切实保护农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切身利益
  根据不同权能分类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通过上述渠道,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拓宽收入渠道。
  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能采取企业买断模式,而应该是投资模式。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改善公共空间环境。
  3.健全农村金融工具箱,拓展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投入渠道
  增加城市财政对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的投入,保障农村金融产品的有效供给,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和政策,依法依规保障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投入回报,探索创新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投资渠道。
  4.积极培育农村资产交易市场,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农村资产交易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资产交易登记平台建设。依法合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等各类资产交易和权益变现,提供从价值评估、公平交易、权属变更到资产管理、法律援助等一条龙专业化服务。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纠纷仲裁机构,对农民资产托管融资中出现的矛盾、资产处置中的纠纷和权属界定等,主要通过仲裁机构协调化解。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促使农村资产的交易更加高效、便捷。
  5.配备懂金融、善理财的专职村镇干部,提高村镇资金资产管理能力与水平
  建设具备金融专业知识的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为每个村镇配备具备财经专业素质的领导干部,当好“财务总监”“IPO”规划专员,能够对镇村资产、农民土地进行统筹规划与妥善管理。进一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中有财会金融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的中青年、大学生、离乡人员到乡村担任村长、镇长,进一步优化村镇干部专业结构,财会金融等专业人才在村干部队伍中的比重,切实提升村镇干部的“财商”。
  总之,要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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