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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动态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25  来源:区政协

2019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

单位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京文【2001】132号)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京编办发【2002】1号)精神,及北京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关于设立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政协委员服务中心的函》(通编办【2011】17号)、北京市通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关于设立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文史研究中心的批复》(通编办【2016】46号)、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的《关于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机关增加行政编制的批复》(通编【2020】11号),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工作一室、专委会工作二室、专委会工作三室、专委会工作四室、专委会工作五室、专委会工作六室八个处级机构,及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和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文史研究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2. 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区政协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考核;负责各类会议会务和活动组织、保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公文管理;负责文件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负责委员履职管理、信息化及平台建设;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安全、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负责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研究室:负责组织开展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与交流;负责区政协工作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常委会年度计划、总结起草工作;负责调研工作;负责大会文件汇编的核审、编印工作。
  专委会工作一室:负责提案征集、审查、办理、督办、评比表彰、宣传培训、提案管理平台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围绕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开展民主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服务、文稿起草等工作。
  专委会工作二室:负责政协委员学习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委员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组织委员就学习工作方面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本专门委员会所负责提案的分析督办、开展民主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服务、文稿起草等工作。
  专委会工作三室:负责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在经济、科技和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三农”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本专门委员会所负责提案的分析督办、开展民主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服务、文稿起草等工作。
  专委会工作四室:负责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本地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本专门委员会所负责提案的分析督办、开展民主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服务、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交流等工作。
  专委会工作五室:负责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在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本地区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本专门委员会所负责提案的分析督办、开展民主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服务、文稿起草等工作。
  专委会工作六室: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社会和法制建设、民族和宗教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本专门委员会所负责提案的分析督办、开展民主监督等有关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服务、文稿起草等工作。
  政协委员服务中心:负责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文史研究中心:承担本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2人,实有人数31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26万元,增长13.3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26万元,增长13.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9.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26万元,增长13.31%,其中:基本支出1546.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27%;项目支出593.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26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一方面,基本支出增加124.47万元,其中工资构成新增了“绩效工资”及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上年度人员奖金,相应增加人员经费218.72万元;对照2018年度,2019年度无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4.25万元;另一方面,从2019通州区政协的实际工作任务出发,全面考虑全年各项工作安排,结合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建设开头年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相关情况,通州区政协2019年工作新增加了:政协信息化系统建设、庆祝建国70周年相关活动、区政协搬迁、庆祝新中国成立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活动等工作安排,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126.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8%;卫生健康支出87.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8%;住房保障支出96.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63.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24.88万元,增长31.75%。其中:
  “政协事务”2019年度决算1763.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24.88万元,增长31.75 %。主要原因: 1.2019年发放的2018年度奖金未纳入2019年初预算;2.2019年工资构成新增了“绩效工资”,调整了相应的预算;3.2019年新调入5人,新增人员的薪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2.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75万元,增长16.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118.4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6.87万元,下降23.75%。主要原因:按照降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从而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64.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4.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去世退休人员追加的抚恤金支出64.53万元。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9.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92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生育保险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7.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9万元,增长1.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87.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为2019年新调入人员增加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6.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6.73万元,增长1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6.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6.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区住房公积金预算是按照每年12月底核算的职工全年收入情况,进行核算申报,因此在每年9月的预算申报中,尚无准确数据,在预算执行中按区财政核批的数据追加并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9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46.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3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1万元减少1.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各单位年初无此项费用安排,我单位依据相关部门对出国(境)的审批意见,向区财政进行了“因公出国(境)费用”的追加;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市政协组办的赴台,就文史研究与保护传承、文化艺术创作与发展、文史艺术人才培育等方面进行考察与交流(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25万元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我机关继续坚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压缩接待规模及开支,自搬入新办公区后,部分接待座谈改在机关会议室进行,压减了接待费开支。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鄂尔多斯政协、兰州市政协、广州天河区政协来副中心的考察工作(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7批次,公务接待17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运维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4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6.23万元,比上年减少94.25万元,减少原因:对照2018年度,2019年度无办公设备等资产购置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台,29.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3.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无。
  (二)评价结论
  无。
  (三)存在问题
  无。
  (四)建议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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