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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政协党组2018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时间:2018/05/28  来源:区政协

为深入贯彻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为政协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现结合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求和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政协党组2018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政协党组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十个必须”的责任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方面,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各项工作任务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齐抓共管,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年初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3.分解2018年区政协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形成分工方案,纳入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书,并推动落实。

(二)班子成员抓“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4.党组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推动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廉政工作情况报告。

5.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向政协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三)制定个性化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实现党员廉洁承诺“全覆盖”。

6.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个性化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在区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现场进行签订。

7.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并在区政协进行公示。

(四)认真落实《通州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制度》。

8.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实现党组班子成员、委室负责人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全程记实》手册,做到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个人负责。

(五)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9.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建立述责述廉制度,委室负责人每年在区政协全体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必须严明党的纪律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10.严肃党的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加大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政协中心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工作力度,增强看齐意识,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11.严肃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在副中心建设过程中和政协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机关各项制度,加强机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个别提醒方式加强干部遵规守纪教育。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2.建立谈心、谈话、警示约谈等抓早抓小、落实“四种形态”方面的制度和方法措施。

13.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提醒活动,切实抓好“第一种形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人员谈话要做好记录,及时填写记实手册或《谈话记录清单》。

必须深化作风建设

14.健全完善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抓早抓小、抓出习惯。

15.抓住重要节点,加强机关重要节点的廉政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等每个重大节日前,通过开会提醒,下发通知等多种方式对各项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进行重点明示和教育引导。抓住重要节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6.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

17.支持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18.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必须选好用好干部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19.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科级干部的选用工作。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调动全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0.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二)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1.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书记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参加下一级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22.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防止出现党组班子成员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行为。

必须支持派驻机构履职

23.全力支持和保障区纪委派驻机构依规依纪履职,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为派驻机构列席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提供便利;为派驻机构查办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提供便利;针对派驻机构提出的监察建议等及时进行整改。

必须规范权力运行

24.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

25.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各委室要针对部门职责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并进行公开。

26.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每年不少于4次。

必须强化制度建设

27.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决策程序,制定决策事项目录,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8.认真落实请销假和带值班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请销假记录单》,政协党组班子和机关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带值班制度。

29.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30.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政协党组向区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每半年1次。年底,接受区委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31.政协党组班子要专题听取分管领导、委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

必须深化廉政教育

3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及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市委、区委《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情况。

3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公序良俗、家风家训,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34.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基地等,并结合学习情况,开展讲廉政党课和廉政知识测试活动。

35.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加强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必须严格检查考核

36.组织开展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依据《通州区政协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及委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

37.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采用通报、约谈、问责形式强化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必须当好表率引领

38.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管理干部情况。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

39.廉洁自律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2018年政协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已经明确,共制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39项。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切实加强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和各委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和委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廉政工作措施,记好《全程记实工作手册》落实廉政工作痕迹管理,做到既抓好《通州区政协党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落实,也同时抓好《通州区政协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的落实,按要求及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年底前接受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以实际工作成效做到勤政廉政两手抓两手硬,推进政协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都是机关管理工作和干部廉政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要坚持领导带头,委室发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岗位职责,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确保政协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树立政协良好形象。

中共政协通州区委员会党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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