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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关于建立月协商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23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参照全国政协建立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在区委的领导下,本着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原则,高举团结和民主两大旗帜,围绕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广泛而又深入的协商议政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主要形式

月协商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调研为基础、以座谈为方法,邀请各界别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交流、真诚协商。

三、协商内容

紧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围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讨论。

四、时间安排

由各专委会按照年初制定的月协商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按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制订协商计划。每年年初,各专委会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党政部门、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协商议题。区政协会同区委、区政府拟定协商议题,将拟定的协商议题提交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年度月协商工作安排。

(二)做好协商准备。根据年度月协商计划,各专委会组织开展调研视察。调研视察既要听取有关部门工作介绍,又要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切实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注重吸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相关界别的委员参与,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三)召开协商会议。根据年度协商计划组织召开协商座谈会,约请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发表意见建议,开展面对面协商讨论。协商座谈会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由各专委会根据协商议题涉及的范围合理确定,委员一般不少于15人。协商座谈会要营造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协商座谈会要简洁朴实,务求实效,与会人员发言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提倡讲真话、说实话,力戒空话、套话。

(四)汇总协商成果。各专委会根据协商座谈会形成的共识,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以专项报告、委员之声、政协提案等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

(五)促进成果转化。区政协主管副主席和承办专委会要加强对协商成果转化的跟踪督办,及时了解采纳、办理和落实的进展情况。承办专委会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委员反馈办理结果。要注重加强对协商活动的宣传,提高协商透明度,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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