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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23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建言立论的基础。调查研究的过程也是协商监督、参政议政的过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联系实际,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促进区委、区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1.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特点和优势,以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宗旨,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调研和考察活动,提出综合性、前瞻性、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区委、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调查研究工作的要求。一是强化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发挥专委会及其所联系界别的委员的专业优势,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课题;对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课题,可由有关专委会联合调研。二是强化委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精谋良策。三是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联系与合作,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联合开展调研,博采众长,广开言路。四是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配合联动,交流信息,统一思想,促进工作。

二、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

1.选准调研课题。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注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调研。调研选题应和党政领导沟通,可以接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委托开展调研;可以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行调研,或向党政职能部门征询意见后确定选题;可以从委员建议和提案中、从社会各界群众的呼声中,遴选和确定题目。此外,还可就政协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加强调研,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初,区政协主席会议对年度调研工作作出安排。

2.组成精干调研队伍。组成代表性强、优势互补的调研队伍。调研组一般由区政协主席或副主席、相关党政部门负责人、相关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组成。

3.把握调研的广度和深度。调研过程中既要了解区内情况,也应了解区外相关情况;既要听取有关党政部门意见,也要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要通过情况汇报会、座谈会、实地走访、参观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以获取丰富的基础资料。

4.加强研究论证。在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切实在研究上多下功夫。可通过专题研讨会、论证会、委员约谈、委员论坛等方式,进行研讨,集思广益。要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吸收现代科技成果,对调查取得的丰富材料进行缜密的分析、综合、论证,透过现象探究本质,全面深入地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5.精心撰写报告。调研报告要材料翔实、观点鲜明、论证有力,所提建议力求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调研报告由调研承办部门负责起草、修改,由分管主席审阅把关,报请主席阅示,最终提请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

三、不断增强调查研究的实效

1.促进成果转化。政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协商调研课题时,可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使党政领导能够较多地了解调研的情况和建议;对事关党政重要决策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用政协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送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某些专项的内容,及时转化成集体或委员个人提案,送交有关部门承办;对苗头性问题、警示性意见和某些不宜公开的内容,整理成社情民意,专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2.主动联系跟踪。建议案报送区委、区政府后,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并适时采取视察、座谈等方式追踪了解建议案及相关提案办理情况,促进调研成果的采纳和应用。

3.加强调研宣传。及时宣传调研成果, 宣传建议案和有关提案办理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以更好地发挥政协调研报告及建议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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