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协会议 > 提案信息 > 2015优秀提案 > 党派团体界别提案 > 正文
关于向全区发布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12-23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案由:关于向全区发布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提案

提案单位:区政协工会界

拟建议承办单位:

召集人:吕庆申

       2015 15

联系人姓名:吕庆申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总工会

电话:  13701303109 

邮政编码:101100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5121

区政协领导批示:

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

问题及分析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社会和谐和通州城市副中心建设、稳定的基础。为深入学习实践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创新社会管理,准确把握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势,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进局面。通州城市副中心建设过程中,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基础、是关键。如果通州区能在副中心建设过程中,既抓新城建设,同时又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并在全市率先建立和发布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势必会为新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造福全区人民,极大的和谐北京城市副中心。

目前,我区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如:驻区企业多少?各乡镇、街道企业多少?是否是所有企业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有企业与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部门也只掌握已经签订合同的企业,已经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对于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不完全掌握,只有在劳动者诉求时才知道,这样的话就晚了,劳动关系就不和谐了。

理由:

随着通州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发展,劳动关系出现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等趋势。如何评价劳动关系的程度是目前通州区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十分关注的问题。为办理政协提案,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委托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根据通州区的实际情况,编制《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目前,该评价评价体系经过教授、专家团队的研发,已经完成,并经过相关乡镇、街道、职能单位、部门的论证。

我们希望明年通过这个劳动关系和谐评价体系的发布,全区从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企业等,共同努力,严格考核,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守法,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进局面。

建议:

一、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发布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从2015年起区政府每年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的劳动关系和谐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如:各乡镇、街道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就业情况(就业率)、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签合同率)、社会保险情况(缴纳率)、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情况、职业培训情况、维权工作情况等每,每年定期通过大众传媒发布。

二、聘请第三方机构每年进行民意调查,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和谐满意度抽样调查公布。与职能部门统计数据相结合,通过两种不同的调查方式进行相互印证、相互补充。

三、对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政府需拨专款或计算在单位每年的费用当中,以便该评价体系顺利完成和每年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统计、评价和发布。

附:《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

附:

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

北京城市副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新社会管理,准确把握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势,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共进局面,通州区人民政府在各乡镇、街道、企业调研和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特建立《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

(一)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含义

劳动关系和谐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一种状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就是衡量这种和谐状态具体程度的主客观指标数值。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学模型,利用一整套指数化的指标对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进行不同方式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并反映区域性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结构与指数的编制方法

评价体系结构。

本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3个方面入手,对各乡镇、街道完成区政府各项目标任务情况、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劳动者的满意度等3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全面、系统、准确地对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作出科学评估。评价体系根据层次化结构原理设定,每个层次的测评指标均由上一方面展开,上一方面的测评指标通过下一方面测评指标的测评结果反映。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劳动关系和谐综合指数。

第二:由完成区政府目标任务情况统计调查指数和民意测验指数构成。

第三:由各项具体指标数据构成。

2、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编制方法。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编制采取数学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官方统计数据和第三方调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两种不同的调查方式进行相互印证、相互补充。两种统计方法得出的劳动关系和谐分类指数在综合指数中的权重为6:4,其中各乡、镇、街道完成区政府各项目标任务情况占60%,第三方抽样调查评价占40%(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劳动者的满意度各占20%)。测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达到测评指标要求的,按相应指标的满分计分,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根据情况相应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用修正分进行相应奖励(详见附件7)。

区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调查指数

调查方法。区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调查指数采取定量统计的方法编制(具体指标和权数详见附件2),于次年一季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对上一年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后产生指数。

测算办法。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后,将其转化为百分制,形成标准分值,加权汇总数据,形成绝对量总指数。修正分值按照各地超额完成任务的比例具体决定。

3、抽样调查指数

1)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调查方法。由第三方采取抽样调查的统计方法,于次年一季度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的部分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具体指标和权数(详见附件3)。

测算办法。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后,将其转化为百分制,形成标准分值,逐级向上加权汇总数据,形成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指数。

2)劳动者的满意度

调查方法。数据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取得,在每个各乡镇、街道随机选取若干名劳动者进行问卷调查,除按区域划分外,不再专门规定其他分组,通过街头抽样的随机性实现样本的代表性。(详见附件4

测算办法。劳动者的满意度民意调查采取五等级评分法进行定性统计,即很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

测评内容。指数的编制采用传统的主观感受方式,将就业环境、收入、社保、休息休假、福利、劳动条件、生活环境、业余文化娱乐生活、人文关怀、成就感、自尊、社会地位等作为测评的基本内容。

计算方式。计算指数时,使用直接评价数据,用李克特量表将很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等5种主观评价转化为百分制,形成标准分值,逐级向上加权汇总数据,最终将标准分值转化成绝对量总指数。

(三)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的指标构建

1、本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的构建遵循以下原则

具有代表性。准确把握公众的需求,把公众认为劳动关系领域里最重要的内容都包含在指标体系中。

具有可测性。测评指标必须是可测量的,测评的结果是一个量化的值,可以进行统计、计算和分析。

具有可比性。测评结果必须是可以进行比较的。

2、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具体指标

根据上述原则,针对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和劳动者满意程度等3个方面分别提出如下具体指标:

1)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情况

就业情况。主要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为负相关值)、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和村级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主要采用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覆盖面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情况。主要采用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参加医保人数、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情况。主要采用工资支付保证金建设情况、应急周转金制度建设情况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职业培训情况。主要采用培养高技能人才、再就业培训人数、创业培训人数、技能鉴定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维权工作情况。主要采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方机制建设情况。主要采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机构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企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主要采用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覆盖面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社会保险情况。主要采用五大保险的参保率。

收入分配情况。主要采用工资增长率、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和拖欠工资情况(为负相关值)。

休息休假情况。主要采用超时加班加点情况(为负相关值)和享受年休假人员比例情况。

劳动纠纷及劳动安全情况(为负相关值)。主要采用劳动监察案发率、劳动仲裁案发率、信访案发率、安全事故发生率、群体性事件数量。

其他情况。

(3)劳动者满意度情况

①就业环境满意程度

②收入待遇满意程度

③社保待遇满意程度

④休息休假满意程度

⑤福利待遇满意程度

⑥劳动条件满意程度

⑦生活环境满意程度

⑧业余文化娱乐生活满意程度

⑨人文关怀满意程度

⑩成就感、自尊、社会地位等满意程度

附件:表17(略)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州区政协 电子邮件:zhxbwmk@bjtzh.gov.cn
技术支持: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京ICP备 0503167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