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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运河保护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12-23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案由:关于加强大运河保护的提案

提案单位:区政协文化体育界

拟建议承办单位:

召集人:王立生

2015116

联系人姓名:杨根萌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

电话:13011205149

邮政编码: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5121

区政协领导批示:

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

问题及分析:

    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标志着北京有七处世界文化遗产地,通州首处世界级文化遗产名录,对于通州大力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时候更是锦上添花的大喜之事。申遗“来之不易”申遗成功后“任重道远”。

北京大运河总流域长度70余公里,通州为42公里,占北京段总长度的三分之二。通州运河保护在全市的工作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区运河城市段11公里治污改造工程已完成,万亩森林公园已经全面展示,景色宜人。根据区政府折子工程,2015年开始启动延芳淀湿地公园建设。在此基础上,实施剩余河段的治理工程,届时北京段运河将全部呈现碧波荡漾,万舟骈集的历史景观。

运河申遗的成功,给我们带来千载难逢的好机遇,同时也迎接着严峻的考验。

一是污染问题。目前,运河上游水质极差,达到劣五类指标,主要原因是城市生活污水直排,企业工业水不经治污和循环系统就偷偷排放到运河里,再有,有些单位、个人将垃圾倒入河岸大堤旁形成漂浮物和污水的再次影响。

二是违规建设问题,申遗文本中明确规定在一定建控范围内严禁规划建设永久性建筑和影响运河景观、破坏运河整体结构的行为,可有些企业见利妄为,违章建设房屋,设置影响景观的标志设施和破坏运河建控地带的河床、堤坝及附属物(树木等),既破坏运河文化遗产又影响运河整体景观。如此下去,根据世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对于改变文化遗产的固有用途,破坏传统遗存风貌等行为经检查组验收凡不合格的,第一次挂黄牌限期整改,第二次不合格将摘掉世界遗产牌子。此遗产项将重新申报。

三是水上经营项目缺乏管理。目前运河面宽阔了,水质特别是下游也逐渐清澈了,一些单位在运河中开展了经营项目,如船上餐饮,划船,脚踏船,观光船,快艇,皮划艇,乌篷船、莲花船、水上航模等娱乐项目时,这无疑对丰富运河的传承与经营利用是一件大好事但也存在着追逐名利,项目混乱,分段截水经营,各司其政等情况。对于运河整体保护项目的整体协调管理和协调统一缺乏集中管理。

建议: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运河是现状的文化遗产,涉及管理部门比较多,有水利、文物、绿化、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多家单位,形成了都管都不管的现象,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运河,区政府应尽快考虑设立“大运河综合管理办公室”,并由一名主管副区长牵头负责,对运河两岸规划、建设、排污等项目方案审批实施集体决策,办公室集中统一审批,定期通报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全面加强运河整体的上层建筑的保护。

二、制定大运河保护管理办法。根据国际遗产公约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城市、乡镇、农村的不同阶段和级别,制定通州区大运河保护管理办法,凡在运河两岸的工程、项目都必须依照管理条例执行,使其有章可循,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条例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管理运河水面。从全国各地旅游景区来看,一些旅游单位在搞项目时以项目占山,以项目占水、以项目占资源等情况屡见不鲜,在项目落地后实施圈地、圈园、圈水,将公共资源圈为己有,开展无序、重叠、危险等项目。目前运河上已有此苗头,为今后引以为鉴,建议由区政府责成一家政府直管的单位来统一负责管理运河的运营权,任何单位集体、个人谁都不能破坏此规定,避免形成资源管理利用混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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