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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有效控制大气环境污染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12-23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案由:关于推进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有效控制大气环境污染的提案

提案单位:区政协农业界

拟建议承办单位:区新农办、区环保局

召集人:宗 

    2015年1月6

联系人姓名:刘宗武

通讯地址:宋庄镇政府派驻大庞村

电话:13701008904

邮政编码: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5121

区政协领导批示:

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

问题及分析: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去年31日起,已开始实施。为了做好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区域环境的治理力度,我区城乡居民,积极配合政府对各项防污减排治理的理解和支持。在政府主导下,已形成了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治污、防污,节能减排的自觉行动。在有效推进农村乡镇地区的空气环境治理中,虽然各级政府在不同区域内进行了多种方式的调整控防,但是在提高和改善空气污染的排放根源上,仍有许多值得改进控制措施的落实。例如,在乡镇农村地区,传统的取暖方式和日常生活的炊事方面使用的燃火方式,都存在对空气造成一定程度污染的排放,虽然政府已提倡使用清洁能源燃煤,也多举措进行了炉具使用更新调换,实施了农户燃气补贴和燃煤补贴,各项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拥护。但是,要真正达到防污、治污的有效目标,还需要加大根源上的治理。特别是在统筹城乡的发展中,应建立不同区域的大气排放标准,实现污染物排放量的严格控制,要进一步加快解决和消减排放的措施管控机制。结合乡镇农村燃煤减排的控制落实,政府还应加大力度,推进电能、天然气和太阳能的广泛使用,这样会更有效的消除污染排放。未来的城市、乡村,人民都应同享蓝天,成为优质环境的受益者。对于政府要加快推进各项控污、减污,造福社会的环境治理,实现大气、空气良好。

建议: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止大气污染作为一种责任,建立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同管控,强力推进实施治理的联动机制,要推广典型经验,采用可行实效的措施,抓好乡镇地区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

2、建立不同区域的管理机制,形成区域监测网络,随时通报大气环境质量信息,要让全民都来关注空气质量,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影响区域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实现人人参与的全民性维护空气环境的责任者、环境治理的保护者和监督者。

3、积极推进农村家庭的电能广泛使用,在使用电能方式措施和技术使用上,要进行宣传和指导,未来农村居民家庭使用清洁电能、天然气和太阳能应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节能减排、防污治污的综合治理环境中,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区域环境的良好氛围。

4、要加强对造成空气污染企业和路旁、街道、存在产生空气污染的小作坊,要严格进行规范性清理整治,减少和控制污染源的排放,保障区域环境的综合治理和管控力度,建立村级专项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推进区域性联防、联控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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