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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整治“黑车”非法营运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12-23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案由:关于综合整治“黑车”非法营运的提案

提案人:刘芳

附议人:杜艳红 

拟建议承办单位: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城管中心

工作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通州区支行

Email:bjpostbank_tz@126.com

   :13601355930

   :010-81585508

提交日期:201514

问题及分析:

尽管近年来,我区执法部门的整治力度逐年增大,公共汽车、电动出租汽车、公共租赁自行车等配套措施也逐渐完善,但“黑车”现象在我区还十分普遍,普通群众对其又爱又恨。一方面,黑车方便了居民的出行,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另一方面,黑车司机无视交通法规,逆行、闯红灯、突然变向、随意停车,不仅造成当地交通混乱,也威胁居民的安全。究其原因如下:

(一)黑车是我区部分社会群体的收入来源。他们绝大多数是拆迁征地农民、下岗工人、早退职工、外地流动人口、无业游民乃至刚从学校毕业、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职校青年。应该说,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甚至是生活收入最低层的求生存、求活命的群体。

(二)暴利诱惑是另一个主要原因。由于“黑车”投入成本低、又无需向国家交纳税费、向公司支付挂靠费或管理费,所以其利润较之同类合法营运客车要丰厚得多。据估算,一辆 "黑车" 每天的纯收入为120元左右,如此一个月的纯收入就近4000元。这样丰厚的利润,是导致“黑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三)城市公交不便捷。凡是“黑车”集聚的地方都是城市公交不方便的地方,乘客选择“黑车”,是它提供的服务适合自己的需要。从这个方面来说,“黑车”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市民并不是不愿坐公交车,而是嫌其太不方便,站点离乘客的居住地太远,速度太慢,运行时间太短,车太拥挤,影响上下班。

(四)查处难度大,有越打越强的势头。对于运管人员来说,“黑车”管理有几大难:识别难、取证难、处罚难。打击“黑车”工作中陷入了调查──罚款──放车的“怪圈”中,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黑车”。对于“黑车”,除了增强打击的力度与密度、重金处罚外,还有其它办法吗?就与城市里的“地摊小商贩”一样,一方面是政府的管制,一方面是潜在市场的存在,我们的矛盾就是在这里。

建议: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处就要按上限处理,加大处罚力度,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使一些非法“黑车”车主打消非法营运的念头。如果只要被执法部门取缔使车主血本无归,自然他们的“小算盘”就会落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非法营运的“黑车”的发生。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诫告市民外出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者无市场营运之地。

(二)打疏结合、重在治本,注重源头解决非法营运。一是加强调研,积极优化公交线网,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建议客运公司对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真实情况需要多方位研究思考。比如一些线路的市场需求问题,客运线路的走向问题,管理部门应及时介入,不单单是考虑企业经营层面,更应从考虑百姓出行,方便群众等方面入手,及时调整,公正科学地制定相关政策。尤其对通州境内的小公共汽车运营要加强监管,促其规范运营,杜绝百姓出行“望而生畏”。

(三)给“黑车”经营者提供一些正常工作岗位。特别是在通州新城大范围拆迁改造的背景下,一些失地居民为了不闲着,不得已从事“黑车”生意。因此,对于符合合法运营车辆驾驶条件的驾驶员,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培训,如有类似于电动出租公司的岗位可优先录用。

(四)重视宣传、积极引导,提高市民维权与参与意识    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乘客意识到“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乘“黑车”。对查实的“黑车”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曝光”,形成道德和舆论压力,特别是加强打击非法营运的正面宣传报道。

审查意见: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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