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003号
案由:案由:
提案人:提案人:
附议人:附议人:附议人:
拟建议承办单位:拟建议承办单位: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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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提交日期:
问题及分析: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行政副中心建设的要求,是通州区功能定位和创卫创城的需要,更是政府的“菜篮子”和民生工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区的经济发展、人口的增加、行政副中心的功能定位,我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已迫在眉睫,应当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区现有农贸市场64个,建设年代久,多数存在10余年,问题凸显,急需升级改造。通过对我区农贸市场的调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规划布局不合理;二是总体建设档次低及发展滞后;三是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及简陋;四是配套不完善,缺乏排污系统及停车位;五是市场存在脏乱差现象,影响市容;六是政府缺乏规范引导及资金投入;七是市场经营管理体制不清晰。
建议:
(一)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必须由政府主导,并高位推动。建议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做到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门落实。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要站在北京市行政副中心的高度,定位要准、标准要高、立足长远,确保若干年不落后。在规划设计上,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验收、统一管理”,使升级改造后的农贸市场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相适应。
(三)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同时引用竞争机制及优惠政策,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顺利进行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政府应有专项资金支持,以提高政府的主导性及话语权。采取市场开办单位竞争机制,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费等措施,吸引开发商及社会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到位。
(四)强化监管,明确责任,保障农副产品质量安全
建议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委办局作为成员单位,落实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履职,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由政府出台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责任;建立准入制度,对市场加强指导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黑名单制度及惩戒失信的监管体制。
附:通州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调查
审查意见: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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