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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整治农地长期闲置荒废造成资源浪费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6-12-21     信息来源:通州政协

案由:关于加大整治农地长期闲置荒废造成资源浪费的提案

提案人:宋庄、潞城委员地区活动组

附议人:

拟建议承办单位:区政府区农委

联系人:刘宗武

工作单位:宋庄镇政府派驻在大庞村

联系电话:13701008904

提交日期:2015年12月27日

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的发展,全区城乡地区不断推进各项经济建设与新城建设同步发展格局,乡镇地区在加大区域土地资源整合和发挥优势上,打造更利于长远的农业科技生产格局,全区的农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专业化种植和高科技农业生产,为地区农民增长了后劲,休闲农业和观光旅游农业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收益,传统的农业种植形式已不在是主要生产主体,更具有潜力的现代科技农业,将成为我区农业发展的方向,农民在土地结构调整上将获取更大的利益。目前全区农地利用上基本形成规模化专业种植和现代化生产技术相结合,由于农业生产和土地承包流转的不同型式,使乡镇农村的农地管理发生了转变,更由于利益关系,出现个别耕地不同程度的闲置,甚至出现长期荒废现象。通过调查,有以下几方面问题存在。一是个别村集体为了增加辖区土地收益,提高租金,把本村农民享有的承包地流转给村集体,农民享有收益权,然后,村集体再发包给外来承包人,一般外来承包人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此,在提高土地租金的约定下,进行了双方协议,大面积的耕地承包后,经营者并没有实际用于农业生产,而是寻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由于政策的约束,经营者只得把土地闲置等待时机。这样也就使成片耕地成了荒地。二是个别已形成的农业项目,由于管理上缺乏专业性,占用耕地面积很大,建设的农业设施利用率低,使大面积耕地缺乏专业性生产规模。造成土地资源的实际浪费,目前,类似现象仍有存在。三是存在的农地租赁的方式不规范,在租赁给个人形成双方合同后,承租者不是用于农业,而是善自改变土地性质,进行私搭乱建,造成违章建设,个别经营者把租赁的土地任意用围墙围圈,等待时机,再进行改变性质的建设,此情况荒废土地时间甚至已有几年,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综上所述,这些问题和现象,当地百姓看在眼里,深感不满,珍惜土地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各级政府,在出重拳打击违法占地,改变土地性质私搭乱建的严历管控中,采取了多方面举措,但是,对个别村级区域村界边缘地死角,还应加大巡查。进行深入调查,追责问责,纠正耕地成荒地的不良问题,实现耕地的高效利用效果。

建议:

    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地的保护监查力度,严格按照土地管理规定,做到守土有责,违规必究的原则,实施可行性的管控措施,在不浪费耕地和荒废耕地的基础上,实现辖区农村耕地的严格管理。

    2.加强保护耕地的宣传,形成群众对耕地的利用监督和保护意识,各乡镇政府要坚持对本辖区现有耕地的管理,对未达到种植效果的荒地现象进行属地了解和查处,决不能给有意屯地,套取政策支持和改变土地经营性质的现象发生。

    3.对于获得农业项目批准的农场,观光园等,要依据生产经营效果给予相关扶持,不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能,造成荒废土地的农业企业,要坚决不予扶持,长期使耕地闲置的,要限期整改,对经营生产与证照内容不相符的要给予撤销经营资质,涉及违法违规建设设施予以拆除处理。

以上建议希望能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使全区农村耕地得到妥善的维护管理,决不能让耕地荒废闲置。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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