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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关于加快提升通州区地下管线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0-01-02     信息来源:区政协

通州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1号委员提案

提案类型

个人提案

案 由

关于加快提升通州区地下管线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案

提案人

张琴琴

妇联界

委员证号

邮政编码

101100

联系电话

13601164819

单位及职务

通州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E-Mail

通讯地址

通州区陈列馆路25号通州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提案日期

2018-12-29

审查意见

立案

2019-01-11

办理单位

主办

城市管理委

会办

提案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问题及分析:

随着通州被赋予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全新定位,行政办公区搬迁入住,市政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改造,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大规模推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管理新机制,有效解决行业管理职能交叉、管线权属单位粗放式管理模式,有效避免拉链工程黑洞井盖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统筹管控,扎实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职能缺位,尚未实现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

按照我市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管理、行业和属地监管、权属主体履责的要求,我区在地下管线体制建设、基础信息统计隐患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地下管线管理体制和各项工作机制仍不完善,工作系统性不强。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较薄弱,有的未建立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等系列工作机制,未实现本行业地下管线从起始到终端的全过程管理。

二、地下管线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信息不透明多头管理隐患大。

我区城市地下管线还缺乏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尚未形成完善的挖掘工程施工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机制,管线单位与建设单位不能有效配合,导致挖掘工程破坏地下管线的事故仍时有发生。信息不对称,路面反复开挖现象屡见不鲜。路面反复开挖不仅浪费资源和有限的建设资金,还使居民生活和出行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一是路面开挖实施封路或禁行,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二是施工引起的噪声和扬尘,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三是频繁开挖后的路面质量无法彻底恢复,影响市容市貌。我区尚未形成政府部门与管线权属单位之间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造成应急抢修机制衔接不畅,应急抢修效率较低。

三、地下管线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未建立大数据系统多头执法效率低。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巡查力量不足、周期较长,不能及时发现管线自身结构问题、管线上方违法建设以及管线周边挖掘施工,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全区还未形成地下管线大数据系统,新建、改建地下管线数据更新与维护不及时,数据的共享和更新难度大,管线数据利用率较低,管线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难以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在地下管线实际管控中还存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相互扯皮现象。

四、综合管廊体系尚未建立,亟需研究创新综合管廊管理工作规范

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也处于大规模建设阶段,目前我区建成、在建、规划中的管廊将达到100余公里。随着综合管廊逐渐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对综合管廊运行管理体系建设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目前为止,我区尚未建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体系,未明确综合管廊运行管理主体责任、管理边界、管理内容及费用分摊等,不能满足通州城市副中心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

建议:

1、建议进一步厘清地下管线各方职能权限,完善工作制度和台账,督促管线权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

2、建议以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为契机,高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加强掘路控制,杜绝违规挖掘和公共资源浪费现象。

3、建议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大数据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地下管线运行维护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良性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提高城市副中心精细化管理水平。

4、建议建立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规范,明确综合管廊运行管理主体责任、管理边界、管理内容,探索适合我区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用分摊的制度,明析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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