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号
案由:关于将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国际绿色金融试验区的提案
提案单位:致公党通州区工委
拟建议承办单位:金融办、发改委
签发人:吴涛
单位盖章:
2019年1月4日
联系人姓名:王骞
通讯地址:通州区怡乐中街蔚澜香醍5-3-101
电话:13311398273
邮政编码:101100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问题及分析:
根据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2018年7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提出在城市副中心争取设立国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探索积累经验。12月,市委书记蔡奇在与中外金融机构的座谈会上指出:城市副中心是首都金融发展的新空间,重点发展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增值业务,发展财富管理、绿色金融等业态。11月,副市长殷勇在“2018北京绿色金融国际论坛”上表示:北京作为首都,在全球绿色金融网络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具备成为国际绿色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
目前,在城市副中心打造国际绿色金融试验区恰逢其时,具备优良的政策环境、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大银行已经相继在运河商务区设立城市副中心分行,部分银行已成立绿色金融部门,金融产业的集聚发展态势初步显现。未来三年,副中心计划实施项目1000余个,投资超过万亿元。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城市副中心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打造绿色金融试验区还存在一些短板。
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绿色金融产业发展政策
加强组织协调。建议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绿色金融产业发展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产业发展。
完善绿色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按照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结合城市副中心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
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优秀案例、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共建生态文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2、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产业发展机制设立城市副中心绿色产业发展基金
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围绕传统绿色产业优化升级和高精尖绿色产业的培育壮大,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城市副中心绿色产业发展基金。
构建绿色项目库标准体系。从绿色项目库建设着手,探索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提出绿色项目的认定方法和程序,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项目库标准体系。
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在环保、安全生产、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设立环境权益交易机构。设立城市副中心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完善交易机制,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林权等交易活动。
3、加强协同发展,构建绿色金融产业体系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围绕城市副中心绿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制度、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支持城市副中心的企业积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
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组织金融机构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绿色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绿色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支持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大力发展绿色保险。依法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拓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帮助绿色企业增信、融资;鼓励保险资金直接参与、支持绿色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支持城市副中心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引导国际资金投资城市副中心的绿色金融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合资绿色发展基金。
4、增强风险意识,完善绿色金融监管
建立绿色项目融资审查机制。绿色项目从备案到绿色投融资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要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制定绿色项目融资的评价体系,确保绿色资金投向真正的绿色项目。
完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力度,统一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主动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强化绿色融资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环保、安监等方面的执法力度。建立企业重大环境风险的申诉交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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